最近總是客串做些東西。
就好比如,已經幾百年沒動design的東西了,現在卻坐在電腦面前,幫忙老闆弄著design的東西。也好比如,已經幾百年沒有edit過video了,最近卻要動手做video了。
客串竟然成為了我最重要的事。
所以我老愛說:我是客串的。
我的正職是什麼呢?就是網頁程式咯,但是如果要我做設計,我也是蠻喜歡的,畢竟是兩個不同領域的東西,各有各的好。
程序領域和設計領域其實就是兩個不同的東西,但是因為現在的需求不同,所以有些老闆會要求你會程序,也要會設計,而這種沒天良的老闆,到目前為止,我只遇過一個。
那時要做程序,也要兼顧設計,竟然好要被這個沒天良的人在公眾面前踩說我的設計很爛。當時的我,把氣悶在心裡,然後半年後,立刻丟信跑人。因為這位沒有為人留情面的人,根本不值得我去為他賣命。就算當時也有很多客戶欣賞我的設計,但是我就是笑笑,然後推薦另一位同事為他們設計。這樣做,好像很對不起我的同事,而我別無他法。
後來我的這個同事也轉做程序了,他也時常跟我訴苦說很多東西很難兼顧,我也帶著半是無情半是同情的語氣對他說:你現在才知道哦。
現在的我,偶爾客串一下設計,但是還是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程序上。因為我知道,混亂的思路,寫出來的東西,其實也很亂。為了自己的名聲,也為了自己的前途,我還是必須割捨下其中的一項。
所以,現在叫我設計,就屬是客串性質,因為我還蠻愛客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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