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我的二十五件不重要的小事


上次看完劉軒大哥的新書後,就一直很想自己玩看看這個遊戲---關於自己的二十五件小事。


facebook上,從來都沒有受過類似的邀約,或許自己的懶惰個性,眾所周知吧,也懶得tag我。

劉軒大哥在書中說,他以為一個小時就可以搞定了,結果卻用了一個下午。我沒有為自己設定時間,因為對於隨性而為的我,應該是想到就打幾個字,而最後出來的結果,就可能是超過一個禮拜了。

好了,廢話不多,現在開始。

1. 我是SHE的忠實粉絲。喜歡他們應該是有很悠久的歷史了,大概從她們一出道到現在吧,九年了。九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為什麼會獨獨喜歡她們,我想是欣賞她們之間的那份真感情吧。

2. 我的名字帶有三個十字架,導致我的中文簽名看起來總會有大大的十字架。每次練習自己的中文簽名時,總會覺得,大大的十字架,就好像自己的人生也背負著重重的十字架,每天都喘不過氣來。

3. 也是關於名字的事。我在部落格中為自己取了筆名,而這個筆名的來源就是和我的名字有關。我的名字去掉十字架後,會變成一個很有意思的名詞,而我就用這個詞來鼓勵自己,也順便把它取為自己的筆名。

4. 我喜歡駕車,但是卻也討厭駕車。這樣的說法好像有點自我矛盾,但是我絕對有我的理由。馬來西亞的車,都喜歡橫衝直撞,然後就會不小心的吻上了別人的小屁股。對於一個駕車時會閃神的我來說,在塞車的大馬路上,我一定會被很多車超車,並且送我白眼。但是我卻很喜歡開車,因為喜歡在開車時閃神,然後不懂神遊到哪裡了。

5.我是電腦的超級依賴者。每一天,我都要碰碰電腦,然後才安心去做別的事情。撇開工作時間不說,我想我對著電腦的時間大概是5小時吧。我幾乎是離不開電腦的,也就是說,我是為電腦而活的。

6. 我曾經徒手抓摩托搶客,雖然在最後讓他們逃脫了。那時不知哪來的勇氣,看到他們犯案,就一股腦的衝前去想制服他們,這件事啟發了後來的我跑去練跆拳道。

7. 我超級不喜歡吃洋蔥,無論是大蔥還是小蔥,我一概不碰。如果有幸和我同桌吃飯,又恰好我忘記吩咐侍應生不要在我的食物上加蔥,那就會看到我用筷子慢慢地把所有的洋蔥挑出來,直到挑完了,我才會放心的把食物塞進嘴裡。不吃洋蔥的緣由已經想不起,雖然我不覺得這件事會影響我些什麼,但是我的好朋友卻很在意,只能說這件事讓我的好朋友超級困擾。

8. 我喜歡吃快熟面。從很小開始,心一直都傾心於快熟面,導致現在根本是上癮了,不能戒除。但是我吃快熟面的口味卻很搞笑---美極牌,只吃辣口味的;Super牌,只吃素口味的;金旦牌,只吃清湯口味的。有時候會想,如果這三間公司合併,應該也會很不錯吧,省得我把錢分開給三間公司賺。

9. 我喜歡戴眼鏡。雖說我從十一歲就開始和眼鏡結下不解之緣,但是我卻從未抱怨過戴眼鏡很麻煩。那時是覺得戴眼鏡是可以遮住我長年累月熬夜而累積的黑眼圈,現在則是覺得眼鏡可以為我遮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誰叫我天生凶神惡煞,而眼鏡則幫我遮掩一些,讓我看起來比較“慈祥”。而且脫下眼鏡後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看東西都是朦朦朧朧的,感覺有一種距離的美感。

10. 我喜歡在寫網頁程序時聽老歌來舒緩情緒。每天都面對著很多的惱人的網頁程序,我都會下意識戴起耳機,然後將自己沉浸在老歌裡,這是我在寫網頁程序時的解壓方式。

11. 我喜歡看靈異小說,這是從小養成的嗜好。小時候,家裡總有幾本靈異小說放著,然後我就就順手拿來看,結果就漸漸的變成了現在的嗜好了。

12. 我超級不會認人的聲音,這好像是天生的智障。每一次和同事猜電台的主持人,十次總有八次會猜錯。這讓我同事戲說,哪一天他要打電話找我的時候,我一定不認得他的聲音。那時的我信誓旦旦說這件事是不可能發生的,畢竟我認為自己不會這麼差勁。哪知在某一天,當他放假時,打電話給我,我竟然真的不認得他是誰。心裡雖然覺得很對不起他,但是也只能跟他說,我是天生的智障吧。

13. 我曾經為了買漫畫,而幾乎花光了所有的零用錢,只剩下一元用來搭巴士回家。還好那時的一元還能搭巴士回家,不然我就得面臨從吉隆坡走路回到蒲種命運,現在想起,真是捏了一把冷汗。

14. 我曾經一時衝動,像喜歡的人表白了之後,把手機關掉,然後像鴕鳥般得跑去睡覺。現在想想,還真的是佩服當時的自己,怎麼做得出這麼搞笑的事。

15. 我曾經在檳城的購物商場裡,對著所有顧客兜售小蛋糕,但是其實我並不是銷售員,只是路經那裡,覺得好玩,然後幫忙而已。如果有印象的人,應該還會記得當時的我是多麼努力的讓你們開心。

16. 我超級喜歡玩明星三缺一這個麻將遊戲,這個遊戲讓我很有滿足感。我本人是很少打滿將的,除了玩遊戲,因為遊戲可以慢慢地讓我思考。順帶一提,我最喜歡就是和曾國城,曾志偉還有吳君如做對手。

17. 我有個不為人知的外號,就是“不穿裙子的女生”。我很少穿裙子,因為裙子讓我覺得很不方便。如果是不是因為有什麼陰影導致我不敢穿呢?我只能回答你:年歲悠久,無從考察。

18. 我很喜歡游泳,但是卻不敢在大庭廣眾面前獻醜。因為自己的泳術不好,擔心溺水時丟臉,所有只敢在沒人時才偷偷地跳下水,感受水的包圍。

19. 我曾經在波德申的酒店裡玩真心話大冒險輸了,然後在陽台對著對面房間的大喊三聲“我愛XXX”外加高唱梁靜茹的勇氣。還好當時沒有人認識這個XXX,不然,一定丟臉丟到奶奶家。

20. 我在中學時代時曾經迷上寺澤大介的“妙手小廚師”,結果一直把家裡的食材拿來當我的試驗品,然後逼我的弟弟把它吃光。導致現在,我弟弟只要肚子餓,就會跑來叫我做飯,真的是自作孽。

21. 我會在無聊的時候寫些小故事。小故事就是一些小小的故事關於我自己的想法,寫完後,我就會把它放在部落格裡當作是一個心情的記錄。而這個怪癖一直從我中學時代維持到現在。

22. 我的另外一項智障就是不會認路。在吉隆坡住了這麼久,我到現在還是會一直迷路。而每次迷路,我都會很慌張地一直盯著路牌,跟著路牌轉,直到我看到熟悉的景色,才會放下心來。總結我迷路的因素,每一次都是因為我看路牌,而那路牌帶我走錯路。

23. 我喜歡蒐集瓶子。或許是水瓶座的關係,讓我看到美麗而又高貴的瓶子時,總會忍不住手,而把它買下來。現在在我的書桌上,都堆滿了大小不一的瓶子,但是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美!

24. 我曾經因為睡不醒,讓校車走了,結果從蒲種走路到八打靈去上課。為什麼不要搭公共巴士去呢?因為當時的我只有十歲,還沒學會搭巴士這門玩意,所以就用最原始的方法去上課。這件事讓我見證了,走路也是一種運動。

25. 我習慣在上班前發呆五分鐘。別問為什麼,因為我也不知道。在五分鐘過後,我就進入辦公狀態。

哇,終於把這些清單完成了。原來,我是用了一個星期多來完成的。雖然說二十五件小事不多也不少,但是要真正去想,原來也很難。哈哈,還好,終於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