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

為什麼喜歡他

為什麼會喜歡他,講真的,其實也說不出些什麼,因為,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麼要有原因呢?

喜歡他是在一個很偶然的情況下,一切都發生在很偶然的情況下,然後在那一瞬間,就喜歡上了,一切都是在電光火石之中。

到今天,還是會問自己,如果當初就知道是你的話,會選擇抽身嗎?還是繼續淪陷?

其實自己心裡已經有了明確的答案了,就好像呼吸一樣簡單的答案,既然如此,就沒有所謂的理由。

為什麼會喜歡他?

想想,或許是他憂鬱的氣質吧~

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人生

如果說人生是一個夢,那麼我們到底在這場夢裡沉浸了多久?是七個十年呢,還是只是數幾年呢?

最近,一直經歷死亡,親眼的看著棺木裡的親人,已經沒有了呼吸,不會回答你,不會對著你笑,甚至不會醒來,就好像睡著了一樣安詳。

很多人說:人生如夢,但是這場夢到底有多長呢?

有時,我希望在這場夢裡,趕快醒來,因為很多事讓我覺得不想再睡了。有時,卻會覺得很累,勉強讓自己睡多一陣子。

但是,人生,總不能允許自己在發夢吧。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我的二十五件不重要的小事


上次看完劉軒大哥的新書後,就一直很想自己玩看看這個遊戲---關於自己的二十五件小事。


facebook上,從來都沒有受過類似的邀約,或許自己的懶惰個性,眾所周知吧,也懶得tag我。

劉軒大哥在書中說,他以為一個小時就可以搞定了,結果卻用了一個下午。我沒有為自己設定時間,因為對於隨性而為的我,應該是想到就打幾個字,而最後出來的結果,就可能是超過一個禮拜了。

好了,廢話不多,現在開始。

1. 我是SHE的忠實粉絲。喜歡他們應該是有很悠久的歷史了,大概從她們一出道到現在吧,九年了。九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為什麼會獨獨喜歡她們,我想是欣賞她們之間的那份真感情吧。

2. 我的名字帶有三個十字架,導致我的中文簽名看起來總會有大大的十字架。每次練習自己的中文簽名時,總會覺得,大大的十字架,就好像自己的人生也背負著重重的十字架,每天都喘不過氣來。

3. 也是關於名字的事。我在部落格中為自己取了筆名,而這個筆名的來源就是和我的名字有關。我的名字去掉十字架後,會變成一個很有意思的名詞,而我就用這個詞來鼓勵自己,也順便把它取為自己的筆名。

4. 我喜歡駕車,但是卻也討厭駕車。這樣的說法好像有點自我矛盾,但是我絕對有我的理由。馬來西亞的車,都喜歡橫衝直撞,然後就會不小心的吻上了別人的小屁股。對於一個駕車時會閃神的我來說,在塞車的大馬路上,我一定會被很多車超車,並且送我白眼。但是我卻很喜歡開車,因為喜歡在開車時閃神,然後不懂神遊到哪裡了。

5.我是電腦的超級依賴者。每一天,我都要碰碰電腦,然後才安心去做別的事情。撇開工作時間不說,我想我對著電腦的時間大概是5小時吧。我幾乎是離不開電腦的,也就是說,我是為電腦而活的。

6. 我曾經徒手抓摩托搶客,雖然在最後讓他們逃脫了。那時不知哪來的勇氣,看到他們犯案,就一股腦的衝前去想制服他們,這件事啟發了後來的我跑去練跆拳道。

7. 我超級不喜歡吃洋蔥,無論是大蔥還是小蔥,我一概不碰。如果有幸和我同桌吃飯,又恰好我忘記吩咐侍應生不要在我的食物上加蔥,那就會看到我用筷子慢慢地把所有的洋蔥挑出來,直到挑完了,我才會放心的把食物塞進嘴裡。不吃洋蔥的緣由已經想不起,雖然我不覺得這件事會影響我些什麼,但是我的好朋友卻很在意,只能說這件事讓我的好朋友超級困擾。

8. 我喜歡吃快熟面。從很小開始,心一直都傾心於快熟面,導致現在根本是上癮了,不能戒除。但是我吃快熟面的口味卻很搞笑---美極牌,只吃辣口味的;Super牌,只吃素口味的;金旦牌,只吃清湯口味的。有時候會想,如果這三間公司合併,應該也會很不錯吧,省得我把錢分開給三間公司賺。

9. 我喜歡戴眼鏡。雖說我從十一歲就開始和眼鏡結下不解之緣,但是我卻從未抱怨過戴眼鏡很麻煩。那時是覺得戴眼鏡是可以遮住我長年累月熬夜而累積的黑眼圈,現在則是覺得眼鏡可以為我遮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誰叫我天生凶神惡煞,而眼鏡則幫我遮掩一些,讓我看起來比較“慈祥”。而且脫下眼鏡後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看東西都是朦朦朧朧的,感覺有一種距離的美感。

10. 我喜歡在寫網頁程序時聽老歌來舒緩情緒。每天都面對著很多的惱人的網頁程序,我都會下意識戴起耳機,然後將自己沉浸在老歌裡,這是我在寫網頁程序時的解壓方式。

11. 我喜歡看靈異小說,這是從小養成的嗜好。小時候,家裡總有幾本靈異小說放著,然後我就就順手拿來看,結果就漸漸的變成了現在的嗜好了。

12. 我超級不會認人的聲音,這好像是天生的智障。每一次和同事猜電台的主持人,十次總有八次會猜錯。這讓我同事戲說,哪一天他要打電話找我的時候,我一定不認得他的聲音。那時的我信誓旦旦說這件事是不可能發生的,畢竟我認為自己不會這麼差勁。哪知在某一天,當他放假時,打電話給我,我竟然真的不認得他是誰。心裡雖然覺得很對不起他,但是也只能跟他說,我是天生的智障吧。

13. 我曾經為了買漫畫,而幾乎花光了所有的零用錢,只剩下一元用來搭巴士回家。還好那時的一元還能搭巴士回家,不然我就得面臨從吉隆坡走路回到蒲種命運,現在想起,真是捏了一把冷汗。

14. 我曾經一時衝動,像喜歡的人表白了之後,把手機關掉,然後像鴕鳥般得跑去睡覺。現在想想,還真的是佩服當時的自己,怎麼做得出這麼搞笑的事。

15. 我曾經在檳城的購物商場裡,對著所有顧客兜售小蛋糕,但是其實我並不是銷售員,只是路經那裡,覺得好玩,然後幫忙而已。如果有印象的人,應該還會記得當時的我是多麼努力的讓你們開心。

16. 我超級喜歡玩明星三缺一這個麻將遊戲,這個遊戲讓我很有滿足感。我本人是很少打滿將的,除了玩遊戲,因為遊戲可以慢慢地讓我思考。順帶一提,我最喜歡就是和曾國城,曾志偉還有吳君如做對手。

17. 我有個不為人知的外號,就是“不穿裙子的女生”。我很少穿裙子,因為裙子讓我覺得很不方便。如果是不是因為有什麼陰影導致我不敢穿呢?我只能回答你:年歲悠久,無從考察。

18. 我很喜歡游泳,但是卻不敢在大庭廣眾面前獻醜。因為自己的泳術不好,擔心溺水時丟臉,所有只敢在沒人時才偷偷地跳下水,感受水的包圍。

19. 我曾經在波德申的酒店裡玩真心話大冒險輸了,然後在陽台對著對面房間的大喊三聲“我愛XXX”外加高唱梁靜茹的勇氣。還好當時沒有人認識這個XXX,不然,一定丟臉丟到奶奶家。

20. 我在中學時代時曾經迷上寺澤大介的“妙手小廚師”,結果一直把家裡的食材拿來當我的試驗品,然後逼我的弟弟把它吃光。導致現在,我弟弟只要肚子餓,就會跑來叫我做飯,真的是自作孽。

21. 我會在無聊的時候寫些小故事。小故事就是一些小小的故事關於我自己的想法,寫完後,我就會把它放在部落格裡當作是一個心情的記錄。而這個怪癖一直從我中學時代維持到現在。

22. 我的另外一項智障就是不會認路。在吉隆坡住了這麼久,我到現在還是會一直迷路。而每次迷路,我都會很慌張地一直盯著路牌,跟著路牌轉,直到我看到熟悉的景色,才會放下心來。總結我迷路的因素,每一次都是因為我看路牌,而那路牌帶我走錯路。

23. 我喜歡蒐集瓶子。或許是水瓶座的關係,讓我看到美麗而又高貴的瓶子時,總會忍不住手,而把它買下來。現在在我的書桌上,都堆滿了大小不一的瓶子,但是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美!

24. 我曾經因為睡不醒,讓校車走了,結果從蒲種走路到八打靈去上課。為什麼不要搭公共巴士去呢?因為當時的我只有十歲,還沒學會搭巴士這門玩意,所以就用最原始的方法去上課。這件事讓我見證了,走路也是一種運動。

25. 我習慣在上班前發呆五分鐘。別問為什麼,因為我也不知道。在五分鐘過後,我就進入辦公狀態。

哇,終於把這些清單完成了。原來,我是用了一個星期多來完成的。雖然說二十五件小事不多也不少,但是要真正去想,原來也很難。哈哈,還好,終於完成了。

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離開

一年前,在這間公司呆了下來。並不是因為什麼,而是因為錢和工作經驗。一年後,萌生了去意,不為什麼,因為這裡感覺上沒有什麼好留戀的。

一年前,期許自己能在設計上有所突破,但是一年後的自己,卻發現在設計上還是原地踏步,一點突破都沒有。

有點怨恨,但是卻又無能為力,只能怪自己上了賊船,遇人不淑。

現在,終於是時候要走了。

留戀?如果留戀,就永遠不能突破自己。

離開是件好事。

2010年8月9日 星期一

回不去的從前


昨天,去了一個我以為再也回不去的地方。是該說我去到那裡還是該說我回到了那裡?是該有答案,可是卻又好像不知道。

那個地方有一個大草原,一望無際的大草原,然後就是藍天白雲。

我記得我第一次帶你去那個地方,從你的眼中,我讀到了震驚,是一種對於大自然的震驚,或許因為這樣,我總是在腦海裡計劃著怎樣和你去上山下海。我是一個城市的孩子,看到的是城市的藍天,所以每年的假期,我總會讓自己有出外的機會,幾乎該上山下海的地方都去遍了,或許這樣,讓我了解你當時的感受。

那裡好像變了,卻又好像沒變,還是和從前一樣的藍天白雲,但是卻沒有了當時的感動,一種對於生活的感動,現在的自己好像變成了工作機器,每天只記得上班下班,週末去看書,就是這樣了,你是否也變成和我一樣的上班機器呢?

每次如果我們有通明信片或是郵件,都會說自己過得不錯。我讀過一篇文章:不聯絡是為了掩飾牽掛與眷戀。或許,我們才會刻意不去聯絡。

你認識我的時候,我的毛病很多,從未斷根,現在我在工作後,毛病更多,幾乎從頭到腳都是毛病,醫生說只能治標,不能斷根。讓我懷念起,以前一起游泳,打羽球的日子。雖然那時運動會累,總好過現在,半生不死的,每個月都讓醫生賺錢。

站在亭子裡,腦海浮現了我們第一次合照的片段,好奇又好笑。你是第一個讓我沒有肢體防備的人,我很放心得搭你的肩膀或是從後面抱著你,然後作弄你,看著你那副表情,真的讓我覺得很好玩。你或許不知道,現在我的同事想和我有肢體接觸,都會被我巧妙的避開了,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害怕被人動到。

終於是自己駕車來到了這個地方,以前的我連一輛靈鹿都控制不好,在浮羅交怡島的時候,還因為換不到檔讓你嘲笑。但是現在的我卻能控制一輛馬力很大的豐田,真是一個很大的差別。但是還有一樣東西還是和以前一樣沒變,也是你最擔心的事情,那就是我現在駕車還是會閃神,然後發生意外。每次我閃神的時候,你好像就會出現在我面前,跟我說,慢慢來,小心一點。

我偶爾還是會去北海一趟,就只是走走。然後就會開始頭痛,就會看是看見很多的回憶浮出來,很多很多,我真的很懷念那段日子,無憂無慮。

現在,就好像處在一個時空交錯的地點,偶爾看見你,偶爾看見自己,偶爾看見我們一起打球的日子。如果說我現在看見你想說些什麼,我想只有四個字吧:我想念你。

謹獻給我最要好的朋友:Rebecca。

2010年8月5日 星期四

你的生日

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特別為你做了一份小禮物。

上次去黃金海岸時,一直想着你,不知不覺,就開始了撿貝殼。那時,我告訴我自己,一定要撿滿十對都是完整而且是連著的貝殼,或許,下意識,希望我們還是能成雙成對吧。結果我撿到了十一對的貝殼,真的開心得快要跳起來。

很早,就開始做你的禮物,因為知道自己要回去北部了,到時就沒那麼多的時間弄好。弄著弄著,想起了很多。曾經的如果,現在都已變成了過去,也變成了回憶。這一年來,我一直都記得有個男生曾經喜歡過我,而我也很喜歡那個男生。

你問我,為什麼還會記得你的事,因為我是怎麼忘也忘不了,就只能牢牢的記在腦海裡。有時真的會討厭自己為什麼記憶力這麼好,是好事還是壞事。。。

去年,我已經能夠牢牢的跟自己說,一定要記得你的生日,而且不要忘記,也會給你驚喜。今年,我確實是給了你驚喜,但是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歡這份驚喜。

我會記得,今天是你的生日,也是該恢復陌生的時刻。。。

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

I will always love you 我會永遠愛你

最近,幫忙老妹做功課,突然翻出了這首歌作為背景音樂,是用來描述一段感情的,因為那個故事就是一個愛情故事。

其實沒什麼去注意歌詞說些什麼,只是一直埋頭做而已。當做完後,才發現,原來這首歌的意思,說中了我的心聲。


I will always love you

If I should stay
I would only be in your way
So I'll go
But I know 
I'll think of you every step of the way

And I will always love you
Will always love you

You, my darling, you
Bittersweet memories
That is all I'm taking with me
So goodbye
Please don't cry
We both know I'm not what you need

I hope life treats you kind
And I hope you have all you dreamed of
And I wish you joy and happiness
But above all this I wish you love

如果我留下
只會成為你的牽絆
所以我離去
但我知道
每踏出一步,我都會想念著你

我會永遠愛你
永遠愛你

你,我親愛的你
苦甜摻雜的回憶
是我所能帶走的
所以........再見了
請別哭泣
我倆都明白,我不是你所想要的

但願人生能對待你仁慈些
希望你能擁有你所夢想的一切
祝你幸福快樂
但撇開這一切,我期望你的愛


很多事,在很早以前就已經結束了,不知為何,聽到這首歌,就會想起一個一直想要努力遺忘的人。

就好像歌詞所說的,我們都明白,我不是你所想要的,也因為這個理由,所以才分開的。

現在一直聽這首歌,都會覺得心好像破了一個大洞一樣,無法 填補,好像用什麼都填補不了。

或許很久很久以後,才發現,其實最放不下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