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地踏進了這一行已經接近三年了。
每一天,還是在和老闆「鬥智」,和程式「鬥新」,和電腦「鬥熱」,和自己「鬥強」,這些好像都成為了生活的一部分了,每天每天都在重複一樣的事。
幾天前,看到一篇文章,說程序員的能力最鼎盛的時期就是在二十多歲的這個時候。看完了這篇文章,我不禁問自己:這是不是意味著我還能再做三年的程序師呢?
確實在這幾年裡,程序讓我吃不安,睡不著,說是有三年的經驗,但是很多事還是一知半解,並不能徹底的了解其中的奧妙,所以說我還是個半吊子的程序員,但是在外,我很少宣稱我是程序員,我都是說自己是設計師。雖然很多人都說設計師賺很少,但是設計師的自由度確實程序員比不上的,唯一贏的,大概就是薪水了。
三年後,我想我大概也會厭倦了,或許轉行了,但是誰會知道呢。
而現在,我卻還是傷著腦經,為工作的事在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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