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生命裡,都會出現生命中的過客。只有極少數的人會長留,成為自己生命中的主客。
我不敢講自己是別人生命中的主客,但是一定會是別人生命中的過客。
在我的生命中,到目前為止,曾經出現了三個影響我至深的人,不約而同的,這三個都是男生。為什麼呢?因為這三個男生教會了我在愛情上的酸甜苦辣咸。
第一個,是我中學的學長,一個年長我一年的學長。他是我在愛情中的啟蒙老師,因為他教會了我曖昧這玩意。在我的世界裡,一向只有黑白之分,完全沒有灰色地帶,而我的性格就好似冰火一樣,冷熱交替,既可以冷死人,也可以融化人。
曖昧,在愛情裡,是一個灰色的地帶,即不可以往前,也不可以退後,就只能站在那片灰色的地帶裡,黯然心傷。當我意識到的時候,原來已經身處在這片灰色地帶了,不能回頭了。那幾年,偶爾非常開心,因為他的笑容,偶爾會很傷心,因為他和別的女生談笑風生。那時的自己真的很沒志氣,讓一個人這麼牽動著自己的情緒,但是現在回想,這是不是一種難得的體驗和回憶呢?
這種曖昧一直維持到他畢業,他畢業後,我就把這份心收起來,偶爾會想起,偶爾會心傷,但是到最後還是放手了。曖昧,一直是我在愛情裡最怕踏足的地帶,或許是這位學長帶給我的後遺症。所以,現在我都會速戰速決,不會讓自己有機會遲疑。
第二個,是我中學的學弟,一個小我一年的學弟。這位學弟,在愛情的世界裡,教會了我最大一件事,就是愛情沒有年齡的差別。年齡,一直是我用來阻擋小弟弟的藉口。或許我曾經經歷了小弟弟帶給我的那種不安全感,所以我很抗拒小男生,總覺得他們做朋友可以,但是如果是男朋友,就是缺少了那麼一點的感覺。
這個學弟,一直以好朋友,好弟弟的角色出現在我的身邊。他帶給我的感覺,就是真的一個很真誠的朋友。他總是在我最失意的時候,細心的聽我傾述,然後適時給予一些安慰。在那段日子裡,我們就是一對要好的朋友,談得來的朋友。在我的心裡,對他完全沒有一絲遐想,因為他在我心目中,就是一個可愛,真誠的小弟弟。
但是,這種感情不知在什麼時候變質了,而當我發現的時候,我已從大學畢業了。在大學的時候,我總向別的朋友說,我有一位談得來的學弟,然後還敘述我們曾經做過的荒唐事。而在朋友聽完後,她問了我一個問題,一個讓我思考了幾年的問題:你難道都沒發現你自己的感情嗎?
是嗎?有嗎?這個問題,我問了自己好幾年,我一直用他是一個小弟弟這個藉口來推翻自己的感情,可是直到幾年後,我終於不得不承認,感情變質了,而且是連我自己都沒有發現的。在我發現的時候,已經太遲了。現在這個學弟已經不在國內了,而且也不長聯絡,但是我永遠都會記得他帶給我那種如沐春風的感覺。當然,我也學會了,愛情是沒有年齡之分的,當有感覺時,就要勇敢表達出來。
第三個,是我透過朋友認識的,認識的過程有點複雜,因為我要找網頁程序的專才,然後,就找上他了。他是目前我唯一承認交往過的男生,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個半月。他教會我的是,愛情,是建立在外在的。
從來我都知道自己不是美女,如果要踏足愛情,靠的是長久的相處和長久的了解。因為以我這種冰火性格,是很難融入一段關係的。但是,在一個不對的時間,和不對的地點,我和他相遇了,也交往了。但是始終我們的關係結束於外在的因素,這一點,讓我徹底的灰心了。他教會了我,隨時都要保持自己的外在,因為,在不懂什麼時候,我們就會遇上命中註定的那一個,而缺少了外在的吸引,縱然是命中注定,也可能踏不出那一步。
這三個男生,在我人生不同的階段裡,教會了我不同的愛情觀。我不敢肯定日後我的愛情會一帆風順,但是至少,我得先懂得保持自我,因為在未來,不懂什麼時候,什麼地方,我就會遇見那個懂得珍惜我,愛護我,保護我和明白我的人。而這個人一定會懂得欣賞我的冰火性格,和我的個人風格,我期待著那麼一天的到來,而到時,他將會是我生命中的主客。
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
隨筆
最近不知怎麼回事,在和朋友談話的不經意間,就會想起以前很多事。
很多年前,我曾經喜歡過一個很優秀的男生,他有著一個老土卻又極有意思的名字。我們很喜歡互相酸對方,哪怕只是一個小小的瑕疵,在我們的毒舌下,都會變成像毒蛇一般惡毒的言語,狠狠地刺在對方身上。
有時旁人聽到了我們的毒言毒語,都會為我們捏了一把冷汗,而那時的我們是什麼心態,真的是無從考察了。
當年,他一直說他是歌唱比賽的冠軍,最拿手就是唱魯冰花,而我就會酸他,說他的聲音像小雞的聲音。但是一直到今天,我想我最懷念的日子,或許就是那段無憂無慮一起歌唱的感覺。
那時,不用思考太多,喜歡就往前衝,不喜歡呢,就擱置在一旁,無需顧慮後果,畢竟,年輕無罪嘛。反觀現在的自己,做很多事都會顧慮很多,思前想後的,結果還是一樣的失敗。
最近,再次聽到了當年的那首歌,那首我們好玩而一起合唱的那首歌,感覺就好像墜入了時光隧道,回到了十年前。在腦海裡,好像還能想像,已經二十五歲的自己,站在旁邊,看著十五歲的自己,在無憂無慮的笑著鬧著。
十五歲的時候,很多事情都可以攤開來說,但是卻也有很多事必須隱藏。在一個敏感的年齡,最好的做法,當然就是拋開一切,盡量享受當下。
很多人問我,喜歡了,卻不說出口,為什麼?答案其實很簡單,有些人,你可以喜歡一輩子,但是卻不可能在一起,既然不可能在一起,那又何必說出來呢,就一輩子做朋友就好啦。
現在,聽著的歌就是當年我們一起唱的歌---魯冰花。在歌聲中,好像又回到了當年我們一起唱歌的日子,隱隱約約地聽見了我們彼此鬥嘴的聲音。。。。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王維中間往東跑
突然好想提筆,寫寫一些關於你的東西,已經很多年沒見的你。
最近,和你的舊同學聊到了你,突然很多往事和回憶都湧出來了。
你是小我一年的學弟,從你十三歲,我就認識你了,從那時開始計算的話,我和你原來已經認識了十一年了。好像好遙遠了,可是卻又好像近在咫尺。還記得那時的你,稚氣的臉容,和瘦小的身軀,就好像一個小孩子誤闖大人世界一樣,臉上充滿著驚喜,卻也同時帶有驚慌。
時間轉眼已過,原來已經過了十一年了。在中學的幾年間,看著你漸漸的從一個小孩,慢慢的抽長長大成為一個180公分的大男孩,原來竟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在中五以前,我都把你當作是一個小弟弟,一個談得來的朋友。但是一切變化都在中五是產生了變化。
到現在,我都會問自己,是那一年的旅行嗎?還是你漸漸的成熟讓我嚇到了呢?
我想兩者都有吧。
那一年,是我們開始傳出緋聞的時候。但是那時的情況並不是那樣的,是別人誤解了,結果,我也懶得去解釋了,就清者自清吧。
後來,因為考試的關係,我和你漸漸的減少聯絡了。這樣的情況,一直維持到我上中六。
中六時,關於我們兩人的緋聞又開始傳了出來,這次,當然我也沒放在眼裡,畢竟,傳聞是傳聞,何必為了這些影響我們兩人的友情。
在我們失聯的這幾年間,我有向別的朋友提起你,直到另一位大學的朋友問我:難道你都不覺得自己喜歡他嗎?
那時我還是嘴硬的回答:他比我小咧,是一個小弟弟啊。
但是,那句話就好像是一支針般的刺進我的心,我開始反复思考這個問題。
一直到這一兩年,我才發現,那時的感覺是喜歡,原來,那時我喜歡你。可是,為什麼那時我都沒發現呢?這個問題好像真的找不到答案了。
現在,每當和老朋友提到你,思緒都不自然的就會飄回以前的回憶。但是,現在對你的思念,只是對於一個老朋友,很久不見的老朋友的思念。
無論如何都好,下次你從英國回來,我們再約出來聚聚吧。
最近,和你的舊同學聊到了你,突然很多往事和回憶都湧出來了。
你是小我一年的學弟,從你十三歲,我就認識你了,從那時開始計算的話,我和你原來已經認識了十一年了。好像好遙遠了,可是卻又好像近在咫尺。還記得那時的你,稚氣的臉容,和瘦小的身軀,就好像一個小孩子誤闖大人世界一樣,臉上充滿著驚喜,卻也同時帶有驚慌。
時間轉眼已過,原來已經過了十一年了。在中學的幾年間,看著你漸漸的從一個小孩,慢慢的抽長長大成為一個180公分的大男孩,原來竟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在中五以前,我都把你當作是一個小弟弟,一個談得來的朋友。但是一切變化都在中五是產生了變化。
到現在,我都會問自己,是那一年的旅行嗎?還是你漸漸的成熟讓我嚇到了呢?
我想兩者都有吧。
那一年,是我們開始傳出緋聞的時候。但是那時的情況並不是那樣的,是別人誤解了,結果,我也懶得去解釋了,就清者自清吧。
後來,因為考試的關係,我和你漸漸的減少聯絡了。這樣的情況,一直維持到我上中六。
中六時,關於我們兩人的緋聞又開始傳了出來,這次,當然我也沒放在眼裡,畢竟,傳聞是傳聞,何必為了這些影響我們兩人的友情。
在我們失聯的這幾年間,我有向別的朋友提起你,直到另一位大學的朋友問我:難道你都不覺得自己喜歡他嗎?
那時我還是嘴硬的回答:他比我小咧,是一個小弟弟啊。
但是,那句話就好像是一支針般的刺進我的心,我開始反复思考這個問題。
一直到這一兩年,我才發現,那時的感覺是喜歡,原來,那時我喜歡你。可是,為什麼那時我都沒發現呢?這個問題好像真的找不到答案了。
現在,每當和老朋友提到你,思緒都不自然的就會飄回以前的回憶。但是,現在對你的思念,只是對於一個老朋友,很久不見的老朋友的思念。
無論如何都好,下次你從英國回來,我們再約出來聚聚吧。
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
為什麼喜歡他
為什麼會喜歡他,講真的,其實也說不出些什麼,因為,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麼要有原因呢?
喜歡他是在一個很偶然的情況下,一切都發生在很偶然的情況下,然後在那一瞬間,就喜歡上了,一切都是在電光火石之中。
到今天,還是會問自己,如果當初就知道是你的話,會選擇抽身嗎?還是繼續淪陷?
其實自己心裡已經有了明確的答案了,就好像呼吸一樣簡單的答案,既然如此,就沒有所謂的理由。
為什麼會喜歡他?
想想,或許是他憂鬱的氣質吧~
喜歡他是在一個很偶然的情況下,一切都發生在很偶然的情況下,然後在那一瞬間,就喜歡上了,一切都是在電光火石之中。
到今天,還是會問自己,如果當初就知道是你的話,會選擇抽身嗎?還是繼續淪陷?
其實自己心裡已經有了明確的答案了,就好像呼吸一樣簡單的答案,既然如此,就沒有所謂的理由。
為什麼會喜歡他?
想想,或許是他憂鬱的氣質吧~
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人生
如果說人生是一個夢,那麼我們到底在這場夢裡沉浸了多久?是七個十年呢,還是只是數幾年呢?
最近,一直經歷死亡,親眼的看著棺木裡的親人,已經沒有了呼吸,不會回答你,不會對著你笑,甚至不會醒來,就好像睡著了一樣安詳。
很多人說:人生如夢,但是這場夢到底有多長呢?
有時,我希望在這場夢裡,趕快醒來,因為很多事讓我覺得不想再睡了。有時,卻會覺得很累,勉強讓自己睡多一陣子。
但是,人生,總不能允許自己在發夢吧。
最近,一直經歷死亡,親眼的看著棺木裡的親人,已經沒有了呼吸,不會回答你,不會對著你笑,甚至不會醒來,就好像睡著了一樣安詳。
很多人說:人生如夢,但是這場夢到底有多長呢?
有時,我希望在這場夢裡,趕快醒來,因為很多事讓我覺得不想再睡了。有時,卻會覺得很累,勉強讓自己睡多一陣子。
但是,人生,總不能允許自己在發夢吧。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我的二十五件不重要的小事
上次看完劉軒大哥的新書後,就一直很想自己玩看看這個遊戲---關於自己的二十五件小事。
在facebook上,從來都沒有受過類似的邀約,或許自己的懶惰個性,眾所周知吧,也懶得tag我。
劉軒大哥在書中說,他以為一個小時就可以搞定了,結果卻用了一個下午。我沒有為自己設定時間,因為對於隨性而為的我,應該是想到就打幾個字,而最後出來的結果,就可能是超過一個禮拜了。
好了,廢話不多,現在開始。
1. 我是SHE的忠實粉絲。喜歡他們應該是有很悠久的歷史了,大概從她們一出道到現在吧,九年了。九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為什麼會獨獨喜歡她們,我想是欣賞她們之間的那份真感情吧。
2. 我的名字帶有三個十字架,導致我的中文簽名看起來總會有大大的十字架。每次練習自己的中文簽名時,總會覺得,大大的十字架,就好像自己的人生也背負著重重的十字架,每天都喘不過氣來。
3. 也是關於名字的事。我在部落格中為自己取了筆名,而這個筆名的來源就是和我的名字有關。我的名字去掉十字架後,會變成一個很有意思的名詞,而我就用這個詞來鼓勵自己,也順便把它取為自己的筆名。
4. 我喜歡駕車,但是卻也討厭駕車。這樣的說法好像有點自我矛盾,但是我絕對有我的理由。馬來西亞的車,都喜歡橫衝直撞,然後就會不小心的吻上了別人的小屁股。對於一個駕車時會閃神的我來說,在塞車的大馬路上,我一定會被很多車超車,並且送我白眼。但是我卻很喜歡開車,因為喜歡在開車時閃神,然後不懂神遊到哪裡了。
5.我是電腦的超級依賴者。每一天,我都要碰碰電腦,然後才安心去做別的事情。撇開工作時間不說,我想我對著電腦的時間大概是5小時吧。我幾乎是離不開電腦的,也就是說,我是為電腦而活的。
6. 我曾經徒手抓摩托搶客,雖然在最後讓他們逃脫了。那時不知哪來的勇氣,看到他們犯案,就一股腦的衝前去想制服他們,這件事啟發了後來的我跑去練跆拳道。
7. 我超級不喜歡吃洋蔥,無論是大蔥還是小蔥,我一概不碰。如果有幸和我同桌吃飯,又恰好我忘記吩咐侍應生不要在我的食物上加蔥,那就會看到我用筷子慢慢地把所有的洋蔥挑出來,直到挑完了,我才會放心的把食物塞進嘴裡。不吃洋蔥的緣由已經想不起,雖然我不覺得這件事會影響我些什麼,但是我的好朋友卻很在意,只能說這件事讓我的好朋友超級困擾。
8. 我喜歡吃快熟面。從很小開始,心一直都傾心於快熟面,導致現在根本是上癮了,不能戒除。但是我吃快熟面的口味卻很搞笑---美極牌,只吃辣口味的;Super牌,只吃素口味的;金旦牌,只吃清湯口味的。有時候會想,如果這三間公司合併,應該也會很不錯吧,省得我把錢分開給三間公司賺。
9. 我喜歡戴眼鏡。雖說我從十一歲就開始和眼鏡結下不解之緣,但是我卻從未抱怨過戴眼鏡很麻煩。那時是覺得戴眼鏡是可以遮住我長年累月熬夜而累積的黑眼圈,現在則是覺得眼鏡可以為我遮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誰叫我天生凶神惡煞,而眼鏡則幫我遮掩一些,讓我看起來比較“慈祥”。而且脫下眼鏡後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看東西都是朦朦朧朧的,感覺有一種距離的美感。
10. 我喜歡在寫網頁程序時聽老歌來舒緩情緒。每天都面對著很多的惱人的網頁程序,我都會下意識戴起耳機,然後將自己沉浸在老歌裡,這是我在寫網頁程序時的解壓方式。
11. 我喜歡看靈異小說,這是從小養成的嗜好。小時候,家裡總有幾本靈異小說放著,然後我就就順手拿來看,結果就漸漸的變成了現在的嗜好了。
12. 我超級不會認人的聲音,這好像是天生的智障。每一次和同事猜電台的主持人,十次總有八次會猜錯。這讓我同事戲說,哪一天他要打電話找我的時候,我一定不認得他的聲音。那時的我信誓旦旦說這件事是不可能發生的,畢竟我認為自己不會這麼差勁。哪知在某一天,當他放假時,打電話給我,我竟然真的不認得他是誰。心裡雖然覺得很對不起他,但是也只能跟他說,我是天生的智障吧。
13. 我曾經為了買漫畫,而幾乎花光了所有的零用錢,只剩下一元用來搭巴士回家。還好那時的一元還能搭巴士回家,不然我就得面臨從吉隆坡走路回到蒲種命運,現在想起,真是捏了一把冷汗。
14. 我曾經一時衝動,像喜歡的人表白了之後,把手機關掉,然後像鴕鳥般得跑去睡覺。現在想想,還真的是佩服當時的自己,怎麼做得出這麼搞笑的事。
15. 我曾經在檳城的購物商場裡,對著所有顧客兜售小蛋糕,但是其實我並不是銷售員,只是路經那裡,覺得好玩,然後幫忙而已。如果有印象的人,應該還會記得當時的我是多麼努力的讓你們開心。
16. 我超級喜歡玩明星三缺一這個麻將遊戲,這個遊戲讓我很有滿足感。我本人是很少打滿將的,除了玩遊戲,因為遊戲可以慢慢地讓我思考。順帶一提,我最喜歡就是和曾國城,曾志偉還有吳君如做對手。
17. 我有個不為人知的外號,就是“不穿裙子的女生”。我很少穿裙子,因為裙子讓我覺得很不方便。如果是不是因為有什麼陰影導致我不敢穿呢?我只能回答你:年歲悠久,無從考察。
18. 我很喜歡游泳,但是卻不敢在大庭廣眾面前獻醜。因為自己的泳術不好,擔心溺水時丟臉,所有只敢在沒人時才偷偷地跳下水,感受水的包圍。
19. 我曾經在波德申的酒店裡玩真心話大冒險輸了,然後在陽台對著對面房間的大喊三聲“我愛XXX”外加高唱梁靜茹的勇氣。還好當時沒有人認識這個XXX,不然,一定丟臉丟到奶奶家。
20. 我在中學時代時曾經迷上寺澤大介的“妙手小廚師”,結果一直把家裡的食材拿來當我的試驗品,然後逼我的弟弟把它吃光。導致現在,我弟弟只要肚子餓,就會跑來叫我做飯,真的是自作孽。
21. 我會在無聊的時候寫些小故事。小故事就是一些小小的故事關於我自己的想法,寫完後,我就會把它放在部落格裡當作是一個心情的記錄。而這個怪癖一直從我中學時代維持到現在。
22. 我的另外一項智障就是不會認路。在吉隆坡住了這麼久,我到現在還是會一直迷路。而每次迷路,我都會很慌張地一直盯著路牌,跟著路牌轉,直到我看到熟悉的景色,才會放下心來。總結我迷路的因素,每一次都是因為我看路牌,而那路牌帶我走錯路。
23. 我喜歡蒐集瓶子。或許是水瓶座的關係,讓我看到美麗而又高貴的瓶子時,總會忍不住手,而把它買下來。現在在我的書桌上,都堆滿了大小不一的瓶子,但是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美!
24. 我曾經因為睡不醒,讓校車走了,結果從蒲種走路到八打靈去上課。為什麼不要搭公共巴士去呢?因為當時的我只有十歲,還沒學會搭巴士這門玩意,所以就用最原始的方法去上課。這件事讓我見證了,走路也是一種運動。
25. 我習慣在上班前發呆五分鐘。別問為什麼,因為我也不知道。在五分鐘過後,我就進入辦公狀態。
哇,終於把這些清單完成了。原來,我是用了一個星期多來完成的。雖然說二十五件小事不多也不少,但是要真正去想,原來也很難。哈哈,還好,終於完成了。
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離開
一年前,在這間公司呆了下來。並不是因為什麼,而是因為錢和工作經驗。一年後,萌生了去意,不為什麼,因為這裡感覺上沒有什麼好留戀的。
一年前,期許自己能在設計上有所突破,但是一年後的自己,卻發現在設計上還是原地踏步,一點突破都沒有。
有點怨恨,但是卻又無能為力,只能怪自己上了賊船,遇人不淑。
現在,終於是時候要走了。
留戀?如果留戀,就永遠不能突破自己。
離開是件好事。
一年前,期許自己能在設計上有所突破,但是一年後的自己,卻發現在設計上還是原地踏步,一點突破都沒有。
有點怨恨,但是卻又無能為力,只能怪自己上了賊船,遇人不淑。
現在,終於是時候要走了。
留戀?如果留戀,就永遠不能突破自己。
離開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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